全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5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1.学生于2024年12月31日(周二)期末考试结束,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离校。2月15日(周六)、16日(周日)春季学期报到注册,2月17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2.各教学单位于1月7日前完成期末考试阅卷、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等工作;1月2日至10日期间,教务处要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师能力提升培训;基建处、后勤处、财务处要进行假期前工程复验、设施维修和资产盘点等;人事处要持续组织教师招聘,开展期末述职与绩效考核工作。基层人员述职与考核于1月9日前完成,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人员向负责人述职并进行考核排序;中层干部述职定于1月10日进行。有关工作方案由各工作专班制定后发布。
3.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报送至校长办公室。(同时报送电子版和负责人签字纸质版,联系人:王莉莉联系电话:6998011)
4.教职工于1月13日(周一)开始轮休,2月13日(周四)正式上班。
5.寒假期间,学校总值班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。各职能部门要安排专人在本部门值班,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电话值班。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保持24小时手机通信畅通,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运转。各单位请于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寒假值班表报送至校长办公室。(联系人:戴启伟联系电话:6998011)
6.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,压紧压实安全责任。各单位在寒假轮休前须认真进行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,后勤处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安全工作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。强化寒假校园管理,严格出入人员登记和校园巡视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加强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,倡导师生员工守法、文明、安全出行,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。
校长办公室
2024年12月27日